解决冲突-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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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有效和及时地实施合理的便利,残疾学生有责任联系学生问责、倡导和残疾服务办公室。该办公室将与大学工作人员和学生一起解决有关推荐住宿的分歧。
应该尝试在尽可能低的层次上解决冲突。当出现与住宿有关的问题时,残疾教师和学生应首先与主任协商。如果争端不能解决,将通知助理教务长并安排一次会议。在上诉程序实施期间,对ODS推荐的住宿的合法性提出质疑的教职员工应继续为学生提供住宿。在这次会议上,将审查文件,并审查支持和反对所要求的便利的理由。如果在审查后,住宿被确定是有保证的,教师将被要求容纳学生。
以下程序将用于审查学生对违反《美国残疾人法》或第504条的投诉或不满:
- 所有指控违反《美国残疾人法》或第504条的投诉必须在涉嫌违反或未能提供合理便利的索赔后六十(60)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学生问责、倡导和残疾服务办公室。书面申诉应具体说明被指控违反的行为的时间、地点和性质,并可辅以证明文件和/或有第一手事实知识的人的宣誓书。学生投诉必须在报到的第一学期开始后的三十(30)个工作日内提出,在被指控的违规行为发生之后。
- 有关部门将在收到投诉后的二十(20)个工作日内调查支持所指控的违规行为的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包括审查和核实所有相关方和/或知情方的文件和证词。
- 调查部门可在调查过程中的任何时候,通过受影响各方的共同协议,尝试解决投诉。如取得解决,调查即告结束。解决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应在十(10)个工作日内发给收费方和被收费方或部门的相应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审核和签字。
- 如果无法通过双方协议达成解决方案,则应在调查完成后立即将有关可能原因的书面调查结果以及解决投诉的建议同时转发给指控方、被指控部门的负责行政人员以及学生问责、倡导和残疾服务办公室主任。
- 负责的管理员应在收到建议后十(10)个工作日内对建议采取最终行动。根据要求,大学ADA合规官和第504条合规官将提供咨询。
- 任何一方都可以对调查部门的调查结果向大学校长(或校长指定的人)提出上诉,在收到调查结果后的十(10)个日历天内,提出要求审查投诉,指控基于残疾的歧视或未能提供合理的便利。
- 在收到初步调查结果后的七(7)个日历日内,大学校长可以对投诉做出最终决定,或选择聘请听证小组对上诉进行审查。如果聘请了听证小组,将召集一个由三至五人组成的听证小组(其中一名成员将是学生)来审查案件。聆讯小组将举行聆讯,考虑上诉的证据(如有必要则考虑证词),并在任命后的二十一(21)天内作出决定。主席可接受、拒绝或修改覆核小组的决定。
- 投诉得到最终解决后,记录副本将转交给学生问责、倡导和残疾服务办公室主任并由其保存。与未能提供合理便利的投诉有关的所有记录都是评估性质的,投诉记录中包含的所有医疗信息均应视为机密。(如果听证小组被请来审查案件,此时可以向听证小组披露文件)。
- 残疾投诉人如果认为他或她的申诉没有得到适当的处理,应该提请学生问责、倡导和残疾服务办公室主任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