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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IDEA下,残疾儿童绝对是题为到“免费和适当的公共教育” |
平等的访问教育就是这样运作的——没有人是这样题为任何事情。学生们公民权利他们必须为自己辩护。 |
公立学校的第504条规定了“免费和适当的公共教育”语言,并且可以缩短作业,或者在考试中使用笔记,当其他学生不能使用它们时。 |
第504条是第一个适用于大学的民权立法。它维护了学校维持学术标准的权利,住宿不得降低任何学生的学术标准。当其他学生没有这些规定时,缩短作业和使用笔记不被认为是“合理的安排”。 |
IEP或504计划,驱动所有的服务和住宿,并涉及教师,辅导员,绝对需要家长的签名。 |
没有计划,ODS通常不会联系或通知教师,而是由学生联系或通知。如果没有学生向学校相关部门的书面许可,家长甚至不能收到学生的成绩。 |
“安置”由孩子的“团队”决定,并在计划中概述,而且根据法律,必须在限制最少的环境中。 |
班级的分班是基于考试或标准化考试成绩。没有专门为残疾学生开设的课程或班级。 |
学生有资格接受公共教育,只是因为他们年龄合适,而且有残疾。 |
“其他合格”是指学生必须满足学院或大学的所有入学和学术要求,无论是否有住宿。 |
每个老师甚至在他或她进入教室之前就知道一个学生,并且很清楚学生需要什么。 |
没有得到学生的明确许可,教授不会被告知残疾的具体信息。学生必须主动为每门课程提供住宿。每一个学期。学生们有拒绝或不使用的权利住宿。 |
公立学校在很大程度上负责对学生的残疾进行适当的评估。 |
高等教育机构不必对学生的残疾进行评估或评估,但确实希望学生能够在机构既定的文件指导方针内提供残疾的“证明”。 |
如果某些科目与学生的残疾有特别的关系,学生在毕业前可能会被豁免。 |
可以要求替代特定的毕业要求,但不允许“豁免”要求。学生须向残疾服务中心提供足够的残疾证明及未能修读有关课程的详情,才可获批准补课。学生申请更换课程,须经所在学院批准。 |
标签是给人分类的一种方式。 |
学生有权决定何时向谁披露自己的残疾。 |
学生有权决定何时向谁披露自己的残疾。 |
学生负责个人服务——个人护理、医疗及相关要求、辅导、交通。 |
如果学生有残疾,他们通常会接受“不定时测试”。 |
“不定时测试”是不合理的,但延长测试时间,通常是1.5倍,可能是合理的。测试时间的延长可能会根据具体残疾的影响而增加。时间延长通常不适用于课外作业,如论文和其他家庭作业 |
“不定时测试”是不合理的,但延长测试时间,通常是1.5倍,可能是合理的。测试时间的延长可能会根据具体残疾的影响而增加。时间延长通常不适用于课外作业,如论文和其他家庭作业 |
教授可能只知道与学生要求的住宿有关的残疾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