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违规行为的解决程序
程序A和以下程序适用只有对性骚扰(包括性侵犯、约会暴力、家庭暴力和跟踪)的指控进行资格认证,涉及第九条管辖范围内的学生、员工、管理人员或教职员工。
2020年的《第九章条例》详细定义了属于第九章管辖范围的性骚扰投诉,并要求制定处理和解决申诉的具体方案。特别是第九条所定义的性骚扰是基于性别的行为,满足以下一项或多项要求:(1)大学雇员以个人参与不受欢迎的性行为(无论是口头的还是身体的)为条件,向大学提供援助、福利或服务;(2)不受欢迎的行为被一个理性的人认为是如此严重、普遍和客观上令人反感,以至于它实际上剥夺了一个人平等参加大学教育项目或活动的机会;或(3)《美国法典》第20编第1092(f)(6)(A)(v)条定义的“性侵犯”,《美国法典》第34编第12291(A)(10)条定义的“约会暴力”,《美国法典》第34编第12291(A)(8)条定义的“家庭暴力”,或《美国法典》第34编第12291(A)(30)条定义的“跟踪”。
流程B适用于由第九条协调员确定的不属于流程A管辖范围的性行为不端(包括性骚扰、性侵犯、约会暴力、家庭暴力、跟踪和性剥削)。
一旦收到投诉或通知第九条协调员涉嫌违反政策,大学启动提示最初的评估,以确定大学需要采取的下一步措施。
大学将启动至少以下三种回答之一:
1)提供支持性措施,因为投诉人不想进行正式诉讼;和/或
非正式决议;和/或
3)正式的调查和申诉流程,包括现场调查听证会和调查结果。
调查和申诉程序将确定是否违反了该政策。如果是这样,大学将迅速实施有效的补救措施,以确保不会故意对骚扰或歧视、其可能再次发生或其影响漠不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