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组织分包商财产管理说明
这些程序是对大学物业管理操作程序的补充,所有分包商必须严格遵守所有程序。这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财产的控制、保管和处置:OMB通告a -110和FAR第45.510部分适用于大学签订的政府财产可能受分包商控制的每项协议。当分包商拥有政府财产时,大学将确保分包商拥有符合本条例的联邦批准的财产制度。但是,新奥尔良大学对分包商拥有的所有政府财产负责。分包商必须遵守其分包合同中有关政府财产的所有适当规定。
收购
如果分包合同允许分包商代表大学获取作为政府财产的材料,则必须确保大学已获得大学与政府之间合同中规定的所有必要批准。收到后,该设备的所有权将归政府所有。
接收
当分包商订购设备时,设备/材料应直接运送到分包商所在地。所有货物都应被检查,并在适用的发票上注明收货日期,以备将来参考。如果货物中有任何不符点或损坏,应立即处理。收到设备后,其所有权归政府所有,因此,与处理、保管、库存、利用和处置等有关的所有程序都将按照联邦法规进行。
识别
所有分包商将获发大学及政府标签,由大学物业管理办公室贴在政府设备上。分包商将负责在授标时对所有已使用的和未使用的标签进行核算。这两种标签都将贴在设备的显眼位置,以免在接收设备时干扰设备的运行。如果由于设备太小而无法贴上标签,分包商将在采购订单副本上注明“无法贴上标签”。然后可以将标签贴在购买订单的副本上以供进一步参考。
记录
大学将保存所有政府物业的官方物业记录。分包商的记录将被用作辅助定位记录。分包商必须保持与大学系统相同的数据(见财产控制操作程序第VI A2节)。对于拥有大量政府财产的分包商,除非政府另有授权,否则必须定期对分包商拥有的所有政府财产的记录和盘存进行现场审查。
运动
未经联合国办事处财产管理部门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将政府财产从分包商的工地移走。
存储
分包商拥有的政府财产应易于找到,易于识别,并以确保其始终受到保护的方式存储。如果设备在任何时候处于闲置状态,分包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联合国办事处财产控制处请求处置指示。物业管理部将协调请求和最终处置。期望分包商能够迅速将自己的财产与政府的财产区分开来是合理的。
物理库存
由于库存报告必须每年提交给州政府(大约在5月底截止),也必须提交给政府(9月30日截止),大学要求所有分包商对所有政府财产进行库存,并每半年报告一次。这些报告将分别于3月1日和9月1日提交给联合国办事处财产控制部门。这样就有时间对所有记录进行相应的审查。在分包合同终止或完成时,将进行最后盘存,并在30天内提交,以便联索办事处财产控制协调最后处置。
消费
(与制造有关)-当设备制造完成且总采购成本超过5000美元时,将立即将其添加到分包商的设备记录中,并将有关该项目的信息同时传送给联合国办事处财产控制部门。
设备利用率
分包商拥有的政府财产只能用于合同目的。
维护
分包商负责所有政府设备的预防性维护。如果需要进行重大维修,需要联合国办事处财产控制部门的书面批准。
性格
如果分包商发现有剩余财产,应报告给TK体育财产控制部门。对设备的处置和必要的记录调整作出说明。在任何政府财产被报废、以旧换新、拆成零件或转让之前,分包商必须向联合国办事处财产控制部门申请书面授权,后者将协调最终处置。此外,分包商必须立即向联合国办事处财产控制中心报告所有政府财产损失、损坏或毁坏的情况。除非收到指示,否则不得将政府财产从记录中删除。
合约物业清仓
分包商必须在分包完成或终止时完成最终清单。在这种情况下,联合国办事处财产管制部门将向所有政府财产的分包商发出处置指示。